快来申报!最高补贴200万元!2023年中山特聘人才评定工作启动

去年,中山首次开展特聘人才评定工作,全市共有236名人才脱颖而出,在今年中山人才节期间全面入聘。8月9日,记者从市委组织部获悉,2023年中山市特聘人才评定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人才可尽快申报参评。

申报时间截至9月8日

根据《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每年在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卫生健康、教育体育、宣传思想文化、农业农村和其他综合领域评定一批“高、精、尖、缺”的特聘人才,给予重点支持,有意到中山发展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和已在中山工作的各领域人才均可参评。

据悉,今年中山特聘人才评定分为按指标计分参评、按特别引进条件参评两种,其中按特别引进条件参评的申报人应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入职中山或有意向到中山全职工作的市外人才。

申报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中山市)(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首次使用该服务网的申报人需先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在搜索栏中搜索“特聘人才”进入服务专区,选择“‘中山英才计划’特聘人才申报(所申报领域名称)”,点击在线办理并选择相应的参评方式。

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8日23:59截止。

特聘人才评定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创新价值较大、专业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作出积极贡献,且近5年无犯罪记录及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记录。

(二)在中山全职工作,与我市相关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依法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所得税;或有意向到中山全职工作并签订意向书的市外引进人才。

(三)申报人年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果,目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与本人专业或专长密切相关。

(五)各领域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特聘人才评定的申报要求如下:

(一)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评定企业经营管理领域人才,市科技局负责评定科技创新领域人才,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评定卫生健康领域人才,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评定教育体育领域人才,市委宣传部负责评定宣传文化领域人才,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评定农业农村领域人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评定其他综合领域人才。评定过程中有关问题由各领域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交叉领域的人才同一年度仅能向一个主管部门提出申报。

(三)仍在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期内的人才可参评特聘人才,经评定入选后,保留入选资格三年,待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期满后再签订聘约,享受特聘人才相应待遇和服务;属原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的, 核发新旧待遇差额。

(四)有意向到中山全职工作的人才,在与意向单位签订意向书或合同后,可参评特聘人才。获得特聘人才资格后三年内到岗全职工作并签订聘约的人才,享受相应人才待遇和服务;获得特聘人才资格后满三年仍未能到岗全职工作的人才,视为放弃特聘人才资格。

在分类标准方面,特聘人才分A、B、C、D四档:A档一般应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B档一般应具有省内领先水平;C档一般应具有市内领先水平;D档一般应为优秀青年骨干人才。

资助聘期方面,特别优秀的,经审批后可增加一个聘期,第二个聘期的档次不应低于第一个聘期的档次。


最高可获补贴200万元

记者了解到,特聘人才可获得的工作支持和待遇保障如下:

(一)特聘补贴支持。特聘人才自聘约签订次年起可获得特聘补贴,用于生活、工作、学习等支出。按照A档200万元、B档100万元、C档50万元、D档20万元的标准,按4:2:4的比例分三年发放。其中50%为购房补贴、50%为综合补贴。

(二)专项培养支持。挂牌成立“特聘人才工作室”,特聘期内相关主管部门持续跟进人才在中山工作情况和发挥作用情况,对接做好工作支持,解决后顾之忧。

(三)子女入学优待。特聘人才子女在我市入(转)学,由市教育体育局统筹,镇街教育部门配合,根据学位情况按人才意愿优先安排,具体按照中山组发〔2022〕1号文附件一《关于全面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七条措施》执行。

(四)医疗服务优待。特聘人才享受特诊服务、人才医疗中心专属服务、就诊专窗等医疗保健服务,具体按照中山组发〔2022〕1号文附件二《关于全面优化人才医疗服务的六条措施》执行。

(五)住房安居保障。购买商品房享受本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购买首套自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上浮5倍。可就近申请拎包可住的人才房,具体按照中山组发〔2022〕1号文附件三《关于加强人才房建设管理的工作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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