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可获1万元津贴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正式发布《关于落实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中山津贴有关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了相关补贴发放办法。按照细则,符合条件的2015年1月1日后毕业的中山市户籍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获得每人1万元的津贴。

《实施细则》目前已正式执行,有效期为五年。津贴受理工作已正式开始,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可由本人登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按照办事指引进行申请。

按照《实施细则》,申领补贴的本科生需符合四项条件:

一是申领人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个人失信、犯罪记录及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是具有本市户籍(含上大学时户籍未迁出,或上大学时户籍迁出、但毕业后又迁回中山市的),毕业5年内(2015年1月后)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含国内学历学位、国外学位);

三是提交申请时仍在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工作(含曾在中山市工作且具有本市户籍,离开中山市再回到中山市非公有企业工作;非公有制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使用非财政资金进行运营的事业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

四是按规定在中山市参保并连续正常缴纳社保费满12个月的(以社保系统信息记录为准,补缴不计算连续缴费年限),或未在中山市参保缴费的,但可提供连续12个月个人薪金纳税证明的。

如何申领津贴

登陆中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网站,选择“自助服务窗口登陆”,滑到底部选择“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申报”,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资料并上传附件即可。

网址:http://hrss.zs.gov.cn/

申领津贴截止时间

1.2015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受理期限:即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2.2016、2017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受理期限:2022年3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

3.2018、2019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受理期限:2023年3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4.2020、2021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受理期限:2024年3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5.2022、2023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受理期限: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6.2024、2025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落户津贴受理期限:2026年3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