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出台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24条措施

4月17日,广东省中山市发布《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聚焦人才关注的住房、入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并对加大人才激励宣传力度、加强青年人才培育提出了创新措施。

  《措施》共分为提供人才幸福安居保障、鼓励和支持人才入户中山、完善人才子女教育保障、畅通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就业渠道、提升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大力激励宣传突出贡献人才、持续培育中山青年人才7个部分、24条。

  针对过去长期偏重高端人才的问题,《措施》放宽基础性人才入户条件,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中山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津贴1万元,让企业急需的基础性人才也能享受人才政策红利。

  《措施》提出,设立人才医疗咨询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医疗团队轮值的方式,面向2600多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和其他紧缺适用人才分层分类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实施企业举荐高层次人才制度,针对企业人才难以通过常规认定、评定程序进入高层次人才体系问题,明确企业负责人可直接推荐对企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进入高层次人才队伍;设立“市政府奖学金”,对就读国家“双一流”高校、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高校的中山生源青年人才,给予10至30万元奖学金和就业补贴。

  《措施》要求,一是解决人才住房之忧,提出健全市、镇(区)两级人才安居房供给体系、提供租金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明确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租住人才安居房分类享受最高100%租金补贴,享受期3年。第一到第六层次高层次人才可上浮5倍的贷款额度。二是解决人才配偶就业之忧,明确用人单位负主体责任,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协调统筹,区分人才配偶原岗位性质,分别提出解决办法。三是解决人才子女入学之忧,明确第六层次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入学的,纳入政策照顾生,视当年申报人数和学位情况优先安排;从市外转入中山市就读的,按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原则,统筹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读。